不知從何時起,無論街道還是建筑,無論從以百貨為首的商業設施還是汽車、家電、衣飾潮流,越來越難看到又去而富有魅力的、令人拍案叫絕的精彩設計,為什么?
“在公司里,就算提出我認為很精彩的
設計,也得不到上頭的認可,無法成為商品。”。“發售新產品的周期是確定好的,整天都要應付產品更新,連休息都顧不上”
這樣的情況,無論對于慎用產品的消費者,還是發售商品的企業人,都是不幸的。
不要沒品味的店
不要沒品味的辦公室
不要沒品味的老板
“設計,是
經營者的工作嗎?”
不管是自主經營者還是受聘的經理,基本上都是一根筋考慮公司、一根筋工作。換句話說,他們都認為“公司=自己”。這樣自然看不到最重要的東西:市場和顧客,于是就會誤解公司與市場、公司與顧客的關系。
我都這么努力工作了,怎么可能弄錯——結果就失去了客觀的視角,這種領導會受到萬能感的束縛。什么都想自己決定,還會把自己的品味強推轄區,連自家產品和服務怎樣算是“時尚”“精彩”,也想自己來判斷。但這是大錯特錯的,公司老板的工作是“經營”,而營造“時尚”是設計的工作,老板是做不來的。自然交給別人就好。比如日本的官山蔦屋書店,直到建成,社長才直到原來是建成這樣,假如這位有豐富經營書店經驗的店長按照自己的想法去介入設計的話,“一定會變成毫無品味的書店”
所以,關于設計,老板們只需要把自己想要體現出的方面一五一十的傳達到
設計方,剩下的就是見證奇跡的時刻